2025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已对外发布了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以及招生计划,现河北专升本考试网将其整理、转载于本站点,欢迎考生查阅、报考。
2025年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学校代码:16204
3.办学层次:职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
红旗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新石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33号
6.学校简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省属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龙烟钢铁公司技术学校。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同年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是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高校、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学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入选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50强,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院校。学校下设宣钢分院。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项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各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考试类别 | 授予学位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教学地点 |
1 | 大数据与会计 | 45 | 经管 | 管理学 | 2年 | 4600 | 红旗校区 |
2 | 现代物流管理 | 45 | 经管 | 管理学 | 2年 | 4600 | 红旗校区 |
3 | 智能建造工程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或新石校区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5 | 汽车工程技术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6 | 网络工程技术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7 |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8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9 | 应用化工技术 | 45 | 理工 | 工学 | 2年 | 4900 | 红旗校区 |
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规则
9.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分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填报。
(一)提前批。技能拔尖人才按要求填报1个志愿(1所职业本科高校+专业)。
(二)普通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 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1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 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普通批一志愿录取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 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 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文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文史、医学类专业依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一)、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管、农学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二)、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录取
11.对于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按照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与报考的本科专业大体对应原则,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后,可在提前批填报我校志愿。经资格审核后,由我校直接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批次在提前批。
具体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其他
1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1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4.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39777/89163179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hbcit.edu.cn/
通讯地址: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邮箱:05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