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 2024 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02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校概况: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大学,河北省八所本科高校 转型发展示范学校之一。
学院现开设 75 个语种,134 个本、专科专业。
现有 221 名外籍专家、10 名外国院士,是“国家 5A 级民办高校”,连续五年进入 全国民办高校百强榜,是国家教育部重点支持的 26 所民办高校之一,
是河北 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河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河北 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 学院在中国设立的唯一一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河北省科技厅批准的“河 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河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是河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河北省创业大学”,是河北省教育厅授予的“河北省大 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是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 河北省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 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河北外国语学院与 82 个国家的 407 所大学开展着本科、硕士、博士层次 合作,合作形式有:交换生、专升本、本升硕、本科双学位等。 由我校发起成立的河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会员单位已达 471 家。我校已 与省工商联 41 家直属商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 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 进行深入合作。 河北外国语学院新校区是世界公园型、智慧化校园,占地 2107 亩,总建筑面积 147 万平方米,是为省会石家庄引进和孵化国际高端技术、高端人才、 高端项目的国际化园区,目前已形成了立体化的服务体系。示范区内有能容纳 2000 人的河北省外国专家公寓,拥有五星级万国国宾馆和国际友好医院;拥 有可藏纸介图书 500 万册、电子图书 1000 万册的近 70000 平方米的万国图书 馆;能够举办奥运赛事的游泳馆;容纳 8000 人的国际艺术中心;国际高端学 术交流中心、75 种语言文化体验馆、国际法律与政策咨询服务中心、有五十 个以河外青年专家名义命名的实验室和个人工作室。中医中药国际推广中心、 省会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众多与大学专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学公司和情景实 训室等。新校区距石家庄高铁站仅 15 分钟车程,是省、市、县三级重点建设 项目。
五、招生专业、类别、计划、学费
注: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2024 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 划为准
六、招生对象
(一) 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 通高校 2024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 2024 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 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 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 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 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 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4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 2023 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 2023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 2024 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 中,符合条件的 2024 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参加 2024 年或 2025 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 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4 年河北省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一)志愿填报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 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 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填报 10 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 士兵,填报 1 个院校志愿。
(二)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 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 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 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 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学生奖、助学措施: 优秀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机会享受各项奖、助学金,金额为 300-8000 元不等。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 学籍注册及学历证书:
(一)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持专科毕业证等 证件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 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 其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专升本同学在 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二)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 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 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 学位,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 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zsb.hbwy.com.cn
咨询电话:0311—66607200 66607300 66607500 66607600
学院网址:www.hbwgydx.com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红旗北大街 1218 号 邮编:05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