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2023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邯郸学院
2.学校代码:10103
3.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6.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
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982年升格为邯郸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邯郸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2016年被列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29人,教授、副教授331人,博士、硕士861人。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9651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2777人。
20个二级学院(中心),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
并通过邯郸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dept.hdc.edu.cn/zsxxw)向社会公布。
具体信息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如下:
四、录取
9.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
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
11.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
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
由邯郸学院颁发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3. 学费标准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22〕21号)中“学费标准要按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14.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
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0-7090228
E-mail:zgsdd2021@163.com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hd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dept.hdc.edu.cn/zsxxw
通讯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05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