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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24-01-26
作者:佳鑫诺升本在线
点击量:3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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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唐山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099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

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二、招生计划

6.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s://zsjy.tstc.edu.cn/)。

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学费(元/年)

学制

普通计划

授予学位

专业类别

外语语种

办学地点

学前教育

5000

2

110

教育学

文史

英语

校本部

汉语言文学

5000

2

53

文学

文史

英语

校本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900

2

48

工学

理工

英语

校本部

法学

4600

2

50

法学

文史

英语

校本部

合计



261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7.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8.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四、学费标准

9.学费标准按照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

10.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六、颁发证书

1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3863129

学校网站:https://www.tst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zsjy.tstc.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63000

八、其他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