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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日期:2024-01-25
作者:佳鑫诺升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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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代码:16202

  办学层次:本科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始于1903年创办于天津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1952年开始主要面向石油工业服务,1958年迁至河北省承德市。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复,整合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与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公办本科职业学校。学校是全国第一所石油石化类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塞罕坝精神发源地——河北省承德市,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就业质量高,2023年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高位。

  1.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

  2. 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 2024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4 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4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 2023 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 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 招生专业及计划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png

  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4.考核方式

  具体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20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执行。

  5.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6.学校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2)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

  (3)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7.收费标准

  (1)学费:49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

  8.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9.考生须知

  (1)新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