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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体育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日期:2024-01-17
作者:佳鑫诺升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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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8 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河北体育学院,学校代码为11236。办学层次为本科,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正定新区、学府路两个校区,正定新区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正定新区恒阳路61号,学府路校区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

  1984年4月,河北体育学院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在河北师范学院体育系整建制基础上筹建并开始招生。1985年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建院,隶属于河北省体育局,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普通高等体育院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考试监察组等工作组;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考试监察组负责对招生整个过程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学院2024年拟招收专升本12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学制普通计划授予学位专业类别外语语种学费标准办学地点
体育教育二年70教育学体育英语8000元正定新区校区
冰雪运动二年50教育学体育英语12000元学府路校区

  学费标准按照学院本科同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四、录取原则

  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院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若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其缺额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院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读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学院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校园无息救急借款、社会资助等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资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关资助政策详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在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河北体育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本章程由河北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