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
(二)学校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
(三)学校代码:10107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曾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
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53个本科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
建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16项,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拥有一支由中国工程院院士,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构成的优秀师资队伍。
(八)学校本部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就业委员会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
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四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处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我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
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考生人数、
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普通专升本招生名额
序号 | 招生专业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1 | 土木工程 | 70 | 2年 | 工学 | 理工 |
2 | 工程管理 | 35 | 2年 | 管理学 | 经管 |
合计 | 105 |
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录取。
第八条 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二)监督电话:0311-87935119
(三)学校网址:https://www.stdu.edu.cn
(四)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处